投標截止後還可以再收標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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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截止後還可以再收標書嗎
首先,招標代理機構作為主持招投標活動的主體,投標截止後就不能再收標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送達投標地點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後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應當”從法理上表明這是一個強制性的規定,所以投標截止後就不能再收標書。
另外,市場經濟的規律就是誰消費誰買單,法律處罰的對象也只能是法律做出明確規定的實施了違法行為的主體。是否接受遲到標書的權力握在招標代理機構自己手裏,有關法律約束的對象只是自己,違反了法律規定承擔相關責任的主體也只能是自己。七部委令第七十三條明確規定:“招標人或者招標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根據情節可處三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招標無效: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後接收投標文件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二十八條
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後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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