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請招標程序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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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招標的程序主要包括:
1,發佈投標邀請;
2,發放招標文件;
3.進行資格預審;
4,投標預備會;
5,開標;
6,資格後審,也就是評標;
7,中標公示;
8,合同的談判和簽訂。
法律依據: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政府採購法》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批准可以進行邀請招標:
一是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祕密或者搶險救災,適宜招標但不宜公開招標的;
二是項目技術複雜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環境限制,只有少量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的;
三是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佔項目合同金額的比例過大的;
四是受自然地域環境限制的或者法律、法規規定不宜公開招標的;
五是具有特殊性,只能從有限範圍的供應商處採購的。

邀請招標程序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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