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的尾款遲遲不能到位承擔什麼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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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房的尾款遲遲不能到位承擔什麼責任?

一、賣房的尾款遲遲不能到位承擔什麼責任?

要求承擔違約責任,二手房買賣遲遲拿不到尾款,買家屬於嚴重的違約,可以要求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有以下幾種:

(1)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在合同債務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時,向對方當事人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

(2)損害賠償,損害賠償是指因合同一方當事人的違約行為而給對方當事人造成財產損失時,違約方向對方當事人所作的經濟補償。

(3)繼續履行,繼續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機構作出要求實際履行的判決或下達特別履行命令,強迫債務人在指定期限內履行合同債務。

一次支付合同規定了尾款到賬的時間,一般逾期10-15個工作日開始算滯納金,也可以申請解除合同沒收定金,超過時間協商不成隨時可以起訴。

二、賣房什麼時候收尾款?

沒有規定什麼時間結清尾款,那就可以自己斟酌時間。但是如果長時間沒有結清尾款,買方也不沒有辦法拿到房子辦理過户。而賣房如果找到出價更高的買家,就有違約在賣的風險。如果已經看好房子,儘快簽署房屋買賣合同並結清尾款為宜。

賣房過户過程中保障尾款的結算應在購房合同中明確約定房屋價款總額、付款方式、付款時間以及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全款支付的一般過户後15個工作日內領取全款,分期支付的按照合同上的約定時間進行付款,貸款進行資金監管的時間為過户後22個工作日。

過户後十天可以收到尾款。過户最快十個工作日就能領到新房產證。遞件之後七個工作日就可以進行交税,交税的當天可完税進行過户,完税過户之後三個工作日內可以領新證。二手房過户的基本程序為:籤買賣合同、遞件、交税、完税過户、領證。不同的地區有的時候程序是不同的,比如有可能先交税再遞件。

始終不給賣房的尾款,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進行房屋買賣時,需要簽訂買賣合同,在合同中應該明確房屋的價格,尾款的支付方式,付款時間,相應的違約責任,一般來説,辦理過户手續後10天內會收到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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