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做了下一步該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7W

工傷鑑定做了下一步該怎麼辦?

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時,總是會有受傷的風險,員工在工作期間可能工作的性質,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從而使身體受到傷害的,被認定為工傷,並且單位發現之後應及時送往醫院醫治。並且應該帶相應的資料到相應的機構進行工傷認定。那麼工傷鑑定做了下一步該怎麼辦?

一、不服省級工傷鑑定怎麼辦?

對工傷鑑定不服不可以直接起訴,正確的做法應該是通過由下而上的複查程序,以保障鑑定工作的公正合理。

1、工傷職工對傷殘等級結論不服,正確的做法應該是通過由下而上的複查程序,以保障鑑定工作的公正合理。即:如果職工對市勞動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傷殘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申請省級勞動委員會進行再次鑑定,省級勞動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2、工傷職工對傷殘等級結論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訴訟,理由如下:

一是行政複議辦法明確規定,這種情況不屬於行政複議範圍,因此也自然不能進行行政訴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佈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於 1999 年11月23日發出《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複議辦法》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勞動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傷殘等級鑑定結論不服的,不能申請行政複議(見第 5條)。這就是説,對於勞動能力鑑定等級不服的,公民、法人提出法律訴訟或者法院受案處理都沒有法律法規依據。

二是從勞動鑑定委員會組織和工作性質來看,它不是具體的行政行為。因此,傷殘等級鑑定工作是根據國家評殘標準進行的,勞動鑑定委員會是當地政府協調勞動、衞生和工會等部門互相配合、支持這項事業的虛設機構,勞動鑑定辦公室的工作是具體組織落實。傷殘等級和護理依賴程度的鑑定是醫學專家組根據工傷職工的傷情作出的技術性結論,它在很大程度上屬於技術性和事業性的工作,不是具體行政行為。

二、工傷鑑定下來了勞動仲裁時效多久?

工傷鑑定需要60天。2、勞動仲裁需要45天。《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衞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第二十五條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衞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工傷鑑定做了下一步該怎麼辦?

向勞動部門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就是所謂的傷殘鑑定),鑑定結論構成傷殘的,可主張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及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賠償,傷情嚴重的,根據鑑定結論還可依法主張後期護理費及傷殘津貼等待遇。

通過對上述內容的閲讀,我們知道工傷認定是員工們維護自己合法權利的方式,是非常重要的,用人單位沒去申請工傷認定,受害人可以通過自己或者是委託親戚為自己申請。作為社會的弱勢羣體,一定要有效的利用好法律手段,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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