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暑後的工傷鑑定的流程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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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暑後的工傷鑑定的流程是怎麼樣的?

我們都知道職員在工作期間發生了工傷,是必須要進行工傷認定的,這樣才能得到更多的賠償金,那麼中暑後的工傷鑑定的流程是怎麼樣的?中暑屬於物理因素職業病,可以拿着醫院的診斷書,到職業病鑑定中心申請鑑定就可以了,那下面就來聽聽小編的看法。

中暑屬於物理因素職業病,先向職業病鑑定中心申請職業病鑑定,而後向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

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四)患職業病的;國家衞生計生委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安全監管總局、 全國總工會《職業病分類和目錄》國衞疾控發〔2013〕48號

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

1.中暑

中暑能否認定工傷?

中暑是指長時間暴露在高温環境中、或在炎熱環境中進行體力活動引起機體體温調節功能紊亂所致的一組臨牀症候羣,以高熱、皮膚乾燥以及中樞神經系統症狀為特徵。

依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1)第十九條等規定:“勞動者因高温作業或者高温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與此同時,依據《關於印發<職業病分類和目錄>的通知》等規定,將物理因素所致中暑列入職業病範疇。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等規定,患職業病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因此,職業病中暑理論上是可以認定為工傷。

但不是所有的中暑都能認定為工傷,例如上下班途中中暑。依據《工傷保險條例》(2)第十四條等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因此,無論乘坐何種交通工具,只要是上下班途中,除非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法定事故傷害外,任何疾病、傷害(含中暑)均無法認定為工傷。

根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等規定可知,一般情況下,認定高温作業或者高温天氣作業的標準為,在35℃以上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

綜述,只有職業病的中暑從業者(在高温環境下作業,有高温接觸史,且中暑與工作有關係)方可認定為工傷,享受工傷保險相關待遇,例如鋼鐵工人、建築工人和環衞工人等。職業病中暑能夠認定工傷需滿足兩個條件:一是存在高温作業或高温天氣作業事實;二是經職業病診斷機構診斷為職業病。兩個條件均滿足的情況下,可認定為工傷。

一般情況下,職業病中暑被認定為工傷後,職工所應享受的相關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兩個部分:

1、停工留薪期待遇。停工留薪期是工傷職工專享的假期,指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期限。以北京為例,用人單位按照《工傷認定決定書》所確定的傷害部位,根據工傷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書》所提示的休假建議,對照《停工留薪期目錄》列出的受傷部位,確定受傷職工停工留薪期限,停工留薪期內工傷職工享受原待遇。例如:受傷前職工工資5000元/月,停工留薪期內,用人單位依然應按5000元/月的標準向工傷職工支付工資待遇。

2、工傷醫療待遇。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等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治療工傷部位,符合規定範圍的各類費用,工傷職工無需承擔。

3、其他待遇。工傷職工中暑被勞動能力機構鑑定為1-10級的或工亡的,可按照傷殘等級享受相應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工亡補助金等,以及勞動合同解除/終止時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待遇。

綜合上面所説的,中暑是可以被認定為工傷的,因為這是屬於物理職業病,也是可以實行工傷鑑定的,因此,對於勞動者來説一定要清楚中暑後的工傷鑑定的流程是怎麼樣的?這樣才能得到更好的賠償,也會挽回自己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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