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期間費用怎麼支付?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8W

一、工傷認定期間費用怎麼支付?

工傷認定期間費用怎麼支付?

工傷認定期間費用由用人單位墊付。但對於已經符合出院條件,不出院的可以停止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工傷保險條例》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將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執行安全衞生規程和標準,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二、申請勞動工傷鑑定的流程

1、首先需要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獲得賠償的前提。

2、填寫一份工傷申請表,準備好身份證複印件和疾病證明書。

(1)如果單位同意工傷就請法人在相關位置簽字,蓋單位公章。待社保工作人員調查後出工傷認定書。如認定為工傷,就可報銷相關治療費用。

(2)另外一種是單位不同意認定工傷,則由被申請單位提供不是工傷證據,社保機構會根據被申請單位提供證據認定是否是工傷。

(3)還有一種情況老闆就是根本不認是他的工人,就要先請集有僱傭關係的相關材料,再提起勞動仲裁,根據仲裁結果再到社保相關機構做工傷認定。

3、認定工傷後應當評殘疾等級和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這是計算賠償數額的依據。

4、如果加工廠仍不賠償,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部門提起仲裁請求,由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裁決雙方當事人不服裁決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進入兩審終審的訴訟程序。

5、計算賠償數額時都要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按照傷者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和全省職工上年度平均工資計算數額。

三、申請工傷鑑定有時間上的限制嗎

1、《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用人單位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向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如果在工傷發生後一年內工傷職工不提出工傷認定,就相當於放棄權益。

4、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當地勞動部門領取)。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書(包括門診病歷、急診病歷、住院病歷的複印件)。

5、勞動保障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書》,並通知單位和職工或親屬。職工憑《工傷認定書》可以申請工傷傷殘鑑定和享受工傷待遇。

工傷職工可以根據實際的受傷情況來申請工傷認定的,相關費用是需要根據實際的傷害情況來進行處理的,如果對有關費用的支付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合法的處理,如果存在詐騙等情況是需要追究有關法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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