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辭退賠償標準2022是幾倍?
一、孕期辭退賠償標準是幾倍?
孕期辭退賠償標準是原本經濟補償金的兩倍。婦女在懷孕期、哺乳期間,單位不能解除其勞動關係,婦女在懷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滿前,勞動合同期限應順延。此間的工資、福利等待遇不應改變。國家禁止用人單位在職工懷孕期間解除勞動關係。而用人單位一旦非法辭退懷孕職。
二、孕期辭退賠償的規定是什麼?
國家對孕期女職工的權益保護做出了明確的保護,如果用人單位違反規定做出非法辭退,孕期職工有權申請以下賠償:
1. 違法解除勞動關係賠償金:相當於2倍的經濟補償金
計算方式:工作年限×離職前12月的平均工資×2倍
2.懷孕、產期、哺乳期“三期”工資
3.工資和加班工資(如有拖欠)應一併發放。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女職工在懷孕期間,用人單位不得在正常勞動日以外延長勞動時間;對不能勝任原勞動的,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勞動。
三、哪些類型的員工用人單位不得辭退?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是可以進行解除的,但是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才可以進行辦理,如果用人單位在違法的情況下而去解除合同的話,那麼就要承擔法律的責任,從而也讓自己的合法權益得到了很好的保障。如果有必要的可以向勞動局申請仲裁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