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被辭退公司怎麼賠償是必須支付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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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員工被辭退公司怎麼賠償是必須支付的嗎?

員工被辭退公司怎麼賠償是必須支付的嗎?

員工被辭退公司是必須要向員工支付相應的賠償的,這是法律強制規定的。單位需要向員工支付的經濟補償金規定是: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即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補償金;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二、員工被辭退能要經濟補償嗎?

非因員工原因,公司辭退勞動者的,應當提前30天通知職工本人,並給予經濟補償。包含下列情況: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用人單位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勞動者的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三、哪些情況下企業解除勞動合同不賠償?

(一)協商解除:勞動者提出,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三)特殊情況下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2)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終止的;

(4)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而終止勞動合同的。

勞動合同是可以進行解除的,但是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才可以進行辦理,如果用人單位在違法的情況下而去解除合同的話,那麼就要承擔法律的責任,從而也讓自己的合法權益得到了很好的保障。如果有必要的可以向勞動局申請仲裁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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