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税法起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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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税法起徵點
應納税所得額= 工資收入金額- 各項社會保險費(五險一金等)- 起徵點(5000元)
應納税額= 應納税所得額*税率- 速算扣除數
由於每個人收入狀況不同,適用税率也不一樣,可以享受的專項附加扣除也不一致,所以,每個人的減税情況並不相同。
在此,以月入1萬元(均為工資、薪金所得)進行簡略測算,假設“三險一金”專項扣除為2000元,不考慮專項附加扣除:
起徵點為3500元的情況下,每月需繳納345元個税;
起徵點為5000元的情況下,每月只需繳納90元個税。
也就是説,每月可以少繳納255元個税,降幅超過70%
法律依據: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税法的決定》
根據新法,個税起徵點由現行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第三條
個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税率(税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税率(税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税率,税率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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