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證明和健康證的區別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8W
健康證明和健康證的區別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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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證明的體檢項目

1)健康證檢查項目

常規內外科體格檢查;肝功能一項(ALT);大便培養(痢疾、傷寒桿菌),胸部透視。

健康檢查主要涉及的疾病為:痢疾、傷寒、活動期肺結核、皮膚病(傳染性)和其他有傳染性的疾病。如果查出患有這些疾病,則不得從事理髮美容、直接接觸入口食品、公共浴室等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需治癒後方可工作。

健康證的種類分為兩種:一種是普通健康證。則另一種是食品健康證,是做飲食行業的人所需要的健康證。

2)體檢注意事項

1、體檢當日清晨空腹、帶身份證、帶一寸照片或卡、筆。

2、體檢前日應注意休息,忌暴飲暴食,忌飲酒,避免過量脂肪飲食,不要熬夜、過於疲勞。懷孕婦女不宜做X光胸部透視。

3、體檢時請着寬鬆衣服,便於靜脈採血。

4、抽血後可進食,請用消毒棉籤按壓局部3至5分鐘,但不能搓揉,壓迫時間過短或搓揉易發生血腫。

5、抽血後24小時內不得熱敷。

谷丙轉氨酶偏高是不會影響入職的,谷丙轉氨酶雖然會影響人的身體健康,但是谷丙轉氨酶增高在臨牀上是比較常見的,如果在第一次體檢中谷丙轉氨酶增高的話企業會組織第二次複查的,所以不用太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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