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到派出所開居住證明嗎?
一、如何到派出所開居住證明嗎?
若當地社區不具備居住登記職權而只能到當地派出所申請辦理居住證明,建議公民直接帶上本人有效的身份證原件、户口簿以及暫住證(或居住證)前往諮詢辦理居住證明。公民若需要到派出所申請辦理居住證明,參考流程如下:
1、當事人提供當地所需資料;
2、辦理人員當場核對資料以及核對居住系統資料;
3、對於資料提交滿足的公民直接給予辦理居住證明、資料不滿足的要求補充資料才辦理居住證明。
二、辦理居住證明需要什麼材料?
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主要指以下幾種情況:
1、居住在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複印件(驗原件)。
2、居住在租賃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覆印件(驗原件)。如果是租房光有合同是不行的,必須是備案過的合同才有效;
3、居住在單位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4、居住在親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證明。
三、辦理居住證的程序是怎樣的?
1、到現居住地的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居住登記。
2、登記滿半年辦理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請辦理居住證
3、現場填寫《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提交居住證辦理材料
4、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收到申辦材料後,對材料齊全的,出具“《市居住證》受理回執”;對材料不齊全的,當場告知申請人補齊材料。
5、經主管部門核定後,符合辦理條件的,制證;不符合辦理條件的,出具書面意見並説明理由,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告知申請人。
6、證件製作完成後,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通知申請人領證。
7、申請人收到通知後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領證。
綜上所述,現在很多城市在對外來人員管理上都比較嚴格,其辦理一些事務的時候可能需要居住證明。辦這個證明可以去社區或者派出所。如果去派出所辦證明,帶上自己的身份證、租賃合同等材料就行,一般情況下,派出所都會提供這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