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本地人開居住證明的手續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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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作為國際大都市,吸引了很多外來人員,上海市對人口管理的十分嚴格。即使是本地人,如果從外地回來,打算在上海長期生活的話,在辦一些業務的時候需要提供居住證明,比如辦貸款,那麼,上海本地人開居住證明的手續是什麼?下面我們看看小編是怎麼説的。

上海本地人開居住證明的手續是什麼?

一、上海本地人開居住證明的手續是什麼?

離開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境內來滬人員,可以依據本辦法申領居住證。

辦理材料

1、《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

2、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户口簿的複印件(驗原件)。

3、申請人現居住地址與居住登記地址不一致的,應當提供相應的在滬合法居住證明:

(1)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明覆印件(驗原件);

(2)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覆印件(驗原件);

(3)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衞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二、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享有哪些待遇?

持有《居住證》的人員,其《居住證》的有效期在一定年限以上的,可以申請子女在本市就讀。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階段,由居住地所在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到具備相應接收條件的學校就讀。本款要求的《居住證》的有效期年限,由市人事局會同市教育行政等部門另行制定。

符合前款規定的境內人員的子女,取得本市高中畢業文憑的,可以參加上海卷統一高考,報考本市部委屬高校、在外地有招生計劃的市屬高校或者民辦高校。

持有《居住證》的境內人員或者未加入外國籍的留學人員,可以參加本市基本養老保險。持有《居住證》的境內人員,其在户籍所在地建立的養老保險關係和個人養老保險賬户儲存額不轉移。離開本市時,本市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將其養老保險關係和個人養老保險賬户儲存額轉移到其户籍所在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當地未建立社會保險機構的,將其個人養老保險賬户儲存額中個人繳費部分及其利息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綜上所述,居住證明分很多種,如果上海本地人是租房或者借住在親戚家的,要提供租賃合同或者親戚房屋的產權證,然後到當地的街道辦申請居住證明,街道辦審核無誤的,出具證明,這就是上海本地人開居住證明的手續。對於外地人來説,要辦的是一個上海市居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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