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開具的居住證明的流程是什麼?
一、物業開具的居住證明的流程是什麼?
居住證明一般有兩種,一是居住地所屬派出所辦理的一種證明,包括暫住證。另一種是小區物業公司出具的證明
居住證明
茲證明 xxxx 、xxxx 為xxxx小區xx號樓xx單元xxx房間業主及住户。
業主姓名:xxxx ,身份證號碼:(或身份證複印件)
住户姓名:xxxx, 身份證號碼:(或身份證複印件)
xxxx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二、居住證明包括哪些類別?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三、居住證上面都記載哪些內容?
居住證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户口的證明。居住證登載的內容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證件的簽發機關和簽發日期。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的機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衞生計生等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做好居住證持有人的權益保障、服務和管理工作。
居住證明可以由物業公司開,也可以由派出所開具。業主到小區物業,説明情況後,一般情況下都會出具。在居住證明裏面,寫清楚業主居住的詳細地址,並由物業蓋章確認。辦居住證的時候會用到這個證明。在大城市工作的外地人,按照規定都是要辦居住證的,這樣是便於管理。到街道辦申請居住證的時候,要帶上身份證及有效居住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