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居住證明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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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京市居住證明怎麼辦理?

北京市居住證明怎麼辦理?

按照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來京人員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申報暫住登記。

公安、人社、工商、司法、住建、國土、教育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分別審核申領人材料,辦理結果由市公安機關統一告知;居住證由公安機關統一製作。

1、若申請人以《暫住證》或《居住登記卡》作為居住時間證明,需提供如下辦理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申請人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證)。

2)《暫住證》或《居住登記卡》(若申請人以合法穩定住所條件申請居住證,則不需提供《暫住證》)

3)申請人的合法穩定就業證明、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或連續就讀證明之一:

①選擇合法穩定就業的:提供合法穩定就業證明,若申請人的現住地址與《暫住證》不一致,還須提供與所填現住地址一致的在京住所證明。

②選擇合法穩定住所的:提供合法穩定住所證明。

③選擇連續就讀的:提供連續就讀證明,同時,若申請人的現住地址與《暫住證》不一致,還須提供與所填現住地址一致的在京住所證明。

2、若申請人以納税憑證或社保憑證作為居住時間證明,需提供如下辦理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申請人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證)。

2)申請人的在京連續繳納6個月(連續繳納6個月的起止時間是指,申領當月的上上月前推連續繳納6個月)納税憑證或社保憑證。(個税或者社保證明,需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台來提交定製證明申請。)

3)與網上申請居住證時所填現住地址一致的在京住所證明。 [9]

窗口現場申請

1)辦理人的身份證明(辦理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機關開具的身份證明。

2)辦理人的居住時間證明。辦理人的已滿6個月且在有效期內的《北京市居住登記卡》或《暫住證》。

3)辦理人的合法穩定就業證明、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或連續就讀證明:

①合法穩定就業證明,即下列任一形式材料:

a.加蓋在京用人單位公章且有6個月以上尚未履行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勞動關係證明;

b.由本市工商管理部門核發的距經營期限屆滿不少於6個月的營業執照;

②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即下列任一形式材料:

a.居住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若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提供商品房買賣網籤合同;

b.租住房屋的:租住居民户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或商品房買賣網籤合同的原件或複印件,以及尚有6個月以上租期且記載有房屋詳細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聯繫方式、租賃期限的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租住農村宅基地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人《居民户口簿》首頁和本人頁複印件,以及尚有6個月以上租期且記載有房屋詳細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聯繫方式、租賃期限的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

c.居住在學校、醫院、研究所等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提供加蓋單位人事或保衞部門公章的居住證明。

③連續就讀證明,即下列任一形式材料:

a.在本市小學、中學取得學籍並就讀的:提供由所在學校出具的就讀證明或本人學生證(包含中小學學生卡);

b.在本市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和具有研究生培養資格的科研機構取得學籍並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提供由所在學校或科研機構出具的就讀證明或本人學生證。

4)辦理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1張。

北京市的居住證制度是由暫住證制度來進行更改的。一般如果要進行辦理北京市的居住證的話,需要符合其相關的要求才行。現在進行辦理居住證,可以在網上進行申請,也可以在窗口進行申請辦理。但是需要將自己的材料交至當地的公安機關才行,由公安機關進行相關的審核,確定符合資質的話就可以進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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