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辦理北京居住證明的條件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3W

一、外籍辦理北京居住證明的條件是什麼?

外籍辦理北京居住證明的條件是什麼?

1、應年滿 18 週歲,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境內有確定的用人單位,具有從事其工作所必需的專業技能或相適應的知識水平。

2、所從事的工作符合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為國內急需緊缺的專業人員。

來京人員在京居住6個月以上,並符合在京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居住證。

經審核符合居住證申領條件的,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發居住證。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制發的,可延長至30日。申領人領取居住證時,需持《居住證受理回執單》、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二、辦理居住證提交住所證明有哪幾種?

申報暫住登記除了要提供身份證或户口簿等相關身份證明,還要提供在京住所證明,並提交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1張。申報時應填寫《暫住人口登記表》,如果提供的證件、證明齊全,可以當場發放居住登記卡。

辦理暫住登記所需要提交的住所證明,分為4種情況。自有住房要提供房產證明或不動產權證,如果還沒有取得這兩個證件,要提供商品房買賣網籤合同。租房人員要提供有效期內的租房合同,上面還要有房屋詳細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姓名、租賃期限等。寄住或借住人員要提供房主或户主出具的寄住或借住證明,在學校、醫院等機關、企事業單位居住,則要提供加蓋單位人事或保衞部門公章的居住證明。

三、辦理北京居住證的程序是怎樣的?

1、辦理人填寫《居住證申領表》,並將《居住證申領表》和辦理材料提交給窗口受理人員。

2、窗口受理人員審核材料。

3、窗口受理人員核對人員信息和翻拍材料。

4、拍照。

5、窗口受理人員打居住證受理回執單,併發放給辦理人。

6、相關委辦局複審材料(非現場複審)。

7、制證中心製作居住證(非現場製作)。

8、辦理人領取居住證。

綜上所述,北京是國際化城市,在北京工作生活的外國人眾多。其符合一定條件也可以辦居住證,包括繳納社保六個月以上,有穩定就業和住所,是北京市急需人才等。符合上述條件,其可以向居住地街道辦提交申請材料,快的話在半個月之內可以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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