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係協商解除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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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關係協商解除的流程

勞動關係的解除方式很多,其中有一種就是協商解除。勞動關係協商解除是不少職工和企業選擇的,協商解除了效率比較高,協商解除的過程中,雙方可以提出各自的要求,根據具體要求雙方協商到能另雙方都能認可的情形。協商解除省時省力,下面小編就告訴大傢俱體的協商解除的內容。

一、勞動關係協商解除的流程

負責部門:人力資源部

參與部門:用人部門 財務科

1、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員工均有權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2、達成一致: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一致意見;

3、通知工會:公司人事處將解除勞動合同的事由通知工會,由工會提出意見,在研究工會的意見後作出處理決定,並將處理結果通知工會;

4、辦理工作交接,由公司人事處安排相關員工辦理工作交接;

5、結算薪資和經濟補償:在員工辦理完畢工作交接後,財務科應當結算並支付該員工的薪資;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還應當結算並支付該員工的經濟補償;

6、勞動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後,勞動合同按雙方約定解除;

7、將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送達相對人(勞動者),可以考慮直接(專遞或快件)送達,乃至登報、公告送達等方式,必要時在可以考慮以公證的方式辦理以上送達事宜,確保送達問題的萬無一失。

8、出具離職證明:在解除勞動合同時由人事處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併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9、備案:對解除勞動合同的文本原稿、原電子檔案以及勞動者違反勞動紀律的證據存檔備案,至少保存兩年。

二、協商解除勞動關係的條件

協商解除,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完全自願的情況下,互相協商,在彼此達成一致意見的基礎上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效力。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且不違背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情況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1、被解除的勞動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勞動合同;

2、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必須是在被解除的勞動合同依法訂立生效之後、尚未全部履行之前;

3、在雙方自願、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一致意見,可以不受勞動合同中約定的終止條件的限制。

協商解除是在雙方商量的基礎上,根據對方的要求進行磋商,互相謙讓,達到大家都滿意的結果。最後根據協商的結果簽訂解除勞動關係的協議。但是小編提醒大家在協商解決的過程中,一定要考慮全面,以防自己的疏漏造成自身利益受損。如果拿不準協商的結果,可以先諮詢一下在線律師,為你提供參考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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