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勞動合同不交社保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2W

簽了勞動合同不交社保嗎?

被建築單位錄用,工人辦好入職手續後,會和單位簽訂一份勞動合同,工人要妥善保管好自己那份合同,以後發生糾紛,這個就是最好的證據。在合同裏面,一般要寫清工資報酬、社保公積金繳存及工作內容等。那麼,簽了勞動合同不交社保嗎?下面我們聽聽小編是怎麼説的。

一、簽了勞動合同不交社保嗎?

和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後,單位和職工就必須按規定繳納社保。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不管用人單位和職工是否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只要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的,都必須按規定繳納社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性要求購買的一種保險,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建立社會保險基金,目的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享受保險待遇。我國《勞動法》《社會保險法》都明文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明顯具有國家強制性的特點,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藉口和理由拒絕承擔該項法定義務。

二、單位不交社保怎麼辦?

1、可以到當地的社保局和地税局投訴,尋求行政部門處理。

2、如果社保局對投訴不處理,不作為,可以行政訴訟,起訴社保局,要求對補交社保問題作出處理。去投訴時,要寫書面的投訴資料,另外還要將勞動合同、廠牌等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複印給社保局和地税局。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户;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户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户餘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通過這篇文章,小編分析了簽了勞動合同不交社保嗎這個問題。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建築單位錄用工人後,應該在次月為其繳存社保,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單位繳納社保是國家強制規定的,任何單位不得違反規定。如果工人這方面的權益受到損害,可以向社保機構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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