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財產能否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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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財產能否分割?
共同財產能否分割?
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共同財產以不允許分割為原則,允許分割為例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條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同時司法解釋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除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條規定情形以外,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由此可見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可分割共同財產的理由屬於封閉條款,司法實踐中對婚姻存續期間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進行嚴格限制從而保證夫妻共同財產制的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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