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換房屋如何過户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3W
互換房屋如何過户
互換房屋是否屬於房屋交易

房產互換以前在我國是以房屋使用權的交換開始的,當時人們主要是以生活方便、工作就近來達到互便互利的目的。到了今天,房地產互換不再是單純的使用互換,房屋的使用權可以互換,其所有權也可以互換。房地產互換,從其性質和屬性來説,仍是不同程度的房地產交易行為,因為它涉及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變更,而且必須交納有關交易税費。現實中有三類互換房屋,其關鍵點有:


1、使用權房屋之間的互換


關鍵在於產權人是否同意,如公房互換必須由國家經營出租單位同意辦理。其次,超面積或明顯收益一方,按自願協商原則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2、房屋所有權與使用權之間的互換


關鍵在於分清所有權性質。房屋所有權變更一方按照正常買賣程序,到房地產管理單位辦理交易過户手續,正常納税,使用權不折抵價格。使用權需變更一方,到該房屋所有權人處申請變更,並需經該所有權人同意才能成交。


3、房屋所有權之間的交換


在這裏關鍵是掌握交換價值對等與否。按照我國管理法規,交換產權房屋如經評估審定,價格相等則免交契税。如若交換產權房屋雙方價值不等,根據國家有關契税條例,交換雙方房屋價值差額,即價值高房屋價格減去價值低房屋價格,應該上交契税及其他有關税收。房地產互換不是簡單的户權人或使用人名字的互換,只有掌握了有關法規,才利於互換雙方的談判,使雙方能夠真正按需各得其房。


對於房屋互換的交税方式,是按照房屋交易的收税標準計算的。只不過有些費用是可以房屋交換雙方共同承擔的,那麼就不同於在購買房屋時只是由買方承擔的,或者是賣方承擔。房屋交換的時候,最終還是需要看交換雙方協議的結果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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