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失業險和生育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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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失業險和生育險
失業、工傷及生育保險:不能“全國通

《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成建制跨統籌地區轉移,失業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的,失業保險關係隨之轉遷。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説到辦理手續,在職職工在本省內或向外省遷移,應到受理其原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由經辦機構出具職工參保及繳費情況證明,職工憑此證明到遷入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接續失業保險關係,不需轉移資金。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在本省內跨統籌地區轉移的,由遷出地經辦機構出具證明,失業人員憑證明和《職工失業保險手冊》到遷入地經辦機構接續失業保險關係,並按遷入地標準領取失業保險金,不需劃轉資金。失業人員跨省遷移的,由遷出地經辦機構出具證明,並劃轉所需資金,失業人員憑證明和資金劃轉手續到遷入地經辦機構接續失業保險關係。


社保轉移是全額轉移嗎?其實,在所有的社會保險中,可以轉移的只有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是不存在轉移問題的。養老保險關係轉接一般採取“雙轉移”模式,其中個人部分是全額轉移,統籌部分則是轉移繳費的基數的百分之十二左右。同時,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是不需要員工自己繳費的險種,所以如果在發生工傷或者生育之時,單位沒有給員工交納這兩項保險的,員工也就不能享受由社會保險的相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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