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高消費令會影響賣不動產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4W
限制高消費令會影響賣不動產嗎
限制高消費令會影響賣不動產嗎
一、最高院修訂了《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具體新在以下三個方面:

1、明確將信用懲戒的範圍拓寬至限制高消費及非生活或者經營必需的有關消費;

2、明確規定對失信被執行人應當採取限制消費措施;

3、增加採取限制消費措施的內容與力度。

二、具體如下:

1、將第一條修改為: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採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其高消費及非生活或者經營必需的有關消費。

2、第一條增加第二款:

“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執行人,人民法院應當對其採取限制消費措施。

”3、將第二條修改為:

“人民法院決定採取限制消費措施時,應當考慮被執行人是否有消極履行、規避執行或者抗拒執行的行為以及被執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

”4、第一款第(九)項修改為: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擴展資料:

一、原規定如下: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1、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2、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3、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4、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5、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6、旅遊、度假;

7、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8、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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