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哪些構成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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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哪些構成條件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哪些構成條件
(1)交通事故中的當事人,必須有一方使用車輛,而對另一方當事人的範圍並無要求。另一方可以是與交通活動相關的機動車輛的駕駛人員、乘客或者行人等,也可以是不以交通為目的,但其活動或者行為與交通有緊密聯繫的其他人。
(2)交通事故發生的地點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的“道路”範圍內。
(3)若事故屬於交通事故,則必須有一方的車輛是正處於行進狀態,否則不屬於交通事故的範疇。
(4)事故當事人對於事故的發生在主觀上處於過失、至少有一方在開車或者行人行進過程中存在過錯行為、造成一定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後果,否則不構成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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