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先動手打我的,到了最後我把先動手打我的人打傷了,那我用不用賠償醫藥費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8W
別人先動手打我的,到了最後我把先動手打我的人打傷了,那我用不用賠償醫藥費
別人先動手打我的,到了最後我把先動手打我的人打傷了,那我用不用賠償醫藥費
1.雙方打架後都有傷,先動手一方被拘留後對方索要醫藥費,應當給。  
2.《民法典》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行為人損害他人民事權益,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3.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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