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丈夫婚內不撫養小孩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4W 如何舉證婚內丈夫不給孩子撫養費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小孩 撫養 丈夫 婚內 婚姻家庭 子女撫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