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期間監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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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期間監外執行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為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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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期間工作嗎


女職工在懷孕期間,雖然會受到一定的保護,但並不代表就可以不用工作了,產假會有一定天數限制,而還沒有正式開始請產假之前,自然也是要去上班工作的,不過此時單位不能安排一些過重的工作給懷孕女職工。女工懷孕期間不能從事的工作:

1、冷水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冷水作業;

2、低温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低温作業;

3、高温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三級、第四級的作業;

4、噪聲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三級、第四級的作業;

5、從事抗癌藥物、己烯雌酚生產,接觸麻醉劑氣體等的作業;

6、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質的操作,核事故與放射事故的應急處置;

7、高處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高處作業;

8、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三級、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

9、在密閉空間、高壓室作業或者潛水作業,伴有強烈振動的作業,或者需要頻繁彎腰、攀高、下蹲的作業。

10、作業場所空氣中鉛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鎘、鈹、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內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環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質濃度超過國家職業衞生標準的作業;

只不過這個階段的工作強度不能太大,怕影響到女職工肚子裏的孩子發育。具體在懷孕期間不能安排哪些工作給女職工,上文小編已經做出了介紹,各位可以適當瞭解一下。若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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