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過了試用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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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過了試用期嗎
求助:沒簽勞動合同過了試用期被辭退我該怎麼辦?
  1、何謂試用期?試用期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向考核的時期,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還處於非正式狀態,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考核,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進行考核,這是一種雙方雙向選擇的表現。  2、試用期滿的兩種選擇:勞動者有兩種選擇,去或留。單位的兩種選擇,用或不用。雙方的兩種選擇都是合法的。  3、試用期滿的兩種結果:勞動者選擇留,單位選擇用,結果是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與單位建立正式勞動關係。勞動者選擇留、單位選擇不用,勞動者選擇去、單位選擇用,結果都是不能簽訂勞動合同,不能建立正式勞動關係。兩種結果也是合法的。  4、試用期滿,你選擇了留,單位選擇了不用,所以不能簽訂勞動合同,不能建立勞動關係,是合理合法的,你被辭退了怎麼辦?你可以另攀高枝,單位可以另選良才。  5、你説的過了試用期,到底過了多久?是過了一天,過了幾天,過了一個月?如果是恰恰期滿,就無需説了。如果是試用期滿後你工作了一天幾天或幾個月,那麼試用期滿後的第一天就應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視為勞動關係正式建立,沒有勞動法規定的辭退條件不得辭退,形成了正式勞動關係,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當依法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包括試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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