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糾紛行政裁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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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糾紛行政裁定書
土地糾紛裁定書
你好,在土地糾紛裁定書的問題上,發生土地糾紛應該由鄉鎮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處理,如果對有關政府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法院起訴。

自然人(個人)起訴時應提交的材料

起訴狀,也稱起訴書,是向法院提起訴訟必務的,用以説明案件情況及我方主張的法律文書。(具體寫作,請參閲本人編寫的《民事起訴狀的基本格式及寫作要領》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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