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離婚孩子撫養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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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門離婚孩子撫養權問題
江門離婚孩子撫養權問題應該怎麼解決
夫妻雙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在法律上是必須達到兩年以上,而且雙方是因為感情不和,相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義務。如果是因為工作、去外地學習或者看病是不算分居的。離婚的時候選擇訴訟離婚,法院是以夫妻感情破裂作為離婚標準的,如果男女雙方的情況被認定為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那麼判離婚的概率是很高的。 因為男女雙方都想離婚,所以男女雙方離婚的方式有兩種選擇,第一種是協議離婚,第二是訴訟離婚。但協議離婚更方便,男女雙方協商好財產怎麼分割、孩子的相關問題等,帶上雙方的帶上結婚證、户口薄、身份證、離婚協議書、照片這些材料,去雙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訴訟離婚是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另一方可以不經同意提起訴訟,但訴訟離婚耗時較長,還傷感情,法院能不能判決離婚還需要根據你們雙方的具體情況決定。如果選擇訴訟離婚需要雙方帶上身份證、結婚證、起訴書、小孩身份信息(户口本、出生證明等)等材料到相關法院起訴離婚。 對於小孩的撫養權一般先由男女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解決不了起訴到法院,法院會根據雙方的扶養條件、教育背景、小孩年齡以及夫妻雙方是否存在不適合撫養小孩的特殊情形來判決。 因為你們有兩個小孩,所以實踐中法院為了公平,考慮孩子父母的情況,一般是平均分配,即儘量做到雙方一人撫養照顧一個小孩,除非雙方中有一方存在特殊情形。這裏的特殊情形是指一方長期存在家暴、遺棄、虐待小孩的情形或者是自身存在吸毒、賭博的惡習且屢教不改。關於江門離婚孩子撫養權問題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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