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貪賄犯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 具體的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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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貪賄犯罪構成要件有哪些,具體的規定是什麼
最新貪賄犯罪構成要件有哪些,具體的規定是什麼
最新貪賄犯罪的構成要件有:
1、本罪客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職務廉潔性。
2、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牟取利益的行為。
3、本罪的主體必須是國家工作人員。
4、本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
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
第三百八十六條
對犯受賄罪的,根據受賄所得數額及情節,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處罰。索賄的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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