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終止時承租人需要履行的義務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W
租賃合同終止時承租人需要履行的義務是什麼?
租賃合同終止時承租人需要履行的義務是什麼?
租賃合同終止時承租方需要履行的義務如下:
1、支付租金。
2、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
3、妥善保管租賃物。
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設他物。
5、通知義務。
6、返還租賃物。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條,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對支付租金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 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租賃期限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限 屆滿時支付;租賃期限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限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 賃期限屆滿時支付。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