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不認定醉駕怎麼處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3W
檢察機關不認定醉駕怎麼處理
檢察機關不認定醉駕怎麼處理
1、公安機關可以撤銷案件,也可以繼續移送審查起訴。
2、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對於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3、因此,對於人民檢察院退回補充偵查的案件,公安機關如果認為犯罪嫌疑人不構成犯罪,可以撤案。如果認為構成犯罪,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再次移送審查起訴。但是,對於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因此,實踐中檢察院認為不構成犯罪的案件,退回公安機關的,公安機關會按撤訴處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