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區別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W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區別有哪些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區別有哪些
1.固定期限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合同在合同訂立主體、訂立程序和訂立形式上均無差別,其最主要的區別即在合同期限上。固定期限合同有確定的終止期限,無固定期限合同沒有確定的終止期限,這唯一的區別造成了兩者在本質上存在不同。
2. 其一,固定期限合同可以在合同到期時終止,無固定期限合同不存在到期終止。我國的解僱制度可以分為解除和終止兩類,勞動合同解除限制較嚴,在解僱條件上,勞動合同的解除條件主要體現公法因素,完全由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能自設解除條件;在解僱程序上,用人單位單方解除時,需要事先通知工會,用人單位因勞動者醫療期滿、不能勝任、客觀情況變化等原因非過失解除合同時,法律規定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勞動者;在經濟補償上,用人單位因勞動者醫療期滿、不能勝任、客觀情況變化等原因解除合同時,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2. 其二,無固定期限合同的解除難度大於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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