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會換屆選舉誤工費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9W
村委會換屆選舉誤工費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為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為,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為,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為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村委會換屆選舉階段



1、選民登記:年滿18週歲的本村村民(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年齡以身份證或户口本為準,計算時間截止到選舉日,於選舉日20日前張榜公佈。


2、候選人的產生:按照候選人應具備的條件,召集超過半數的全體選民或以村民小組為單位召集超過半數的選民投票選出候選人,並應當在選舉日10日前按候選人得票多少的順序張榜公佈。


3、不願意作為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的,應當在選舉日7日前向村民選舉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缺額的候選人應從原提名的候選人中按得票多少的順序遞補,並張榜公佈。


4、外出有選舉權的村民在選舉日不能回村參加選舉投票的,但又不願意放棄投票權利的,可以辦理委託投票或信件投票,但應在3日前辦理委託手續。


5、投票選舉:當場當眾公佈選舉結果。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