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小區高空墜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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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小區高空墜物通知
小區物業如何應對高空墜物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服務企業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為此,對於高空拋物及傷害事故物業管理部門可採取以下措施:


1、物業公司進行高空維修、清洗外牆面等高空作業時,做好防護措施,防止物品不慎墜落,在作業工作期間樹立指示牌提醒路人繞道行走或安排專門人員引導行人。


2、平時,物業公司要做好建築外牆的檢查和日常養護,避免發生公共區域設施如外牆皮,公共區域玻璃,窗户等物墜落造成對業主的傷害。


3、日常工作中,要通過多種形式進行宣傳教育,讓小區居民能夠認識到從高空物是不道德不文明的行為,提高居民素質,從根本上杜絕高空拋物的現象發生。


4、一旦出現高空墜物傷害事件,物業公司要做好搶救傷員和現場保護區工作,依據現場情況及時報警,並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證據保全工作。


5、對於一些高空拋物多發部位採用先進的攝像技術進行監控,以獲取事故的第一手材料和證據,使物業公司處於主動地位等等。


總而言之,儘管社會與人們不斷呼籲,甚至有些法規也明文禁止嚴防發生高空墜物拋物現象,但仍屢禁不止。歸根結底,在於人們還沒有完全形成安全這個意識,不僅是對個人,更是對他人、對社會的安全意識。是否高空墜物折射道德悲哀?希望可以引起更多人的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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