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罪怎樣認定 - 誹謗罪是否構成誹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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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誹謗罪
你還,構成誹謗罪是這樣的:(一)概念及其構成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本罪的主要構成特徵如下: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與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名譽權。犯罪侵犯的對象是自然人。
2、客觀要件。本罪在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捏造並散佈某種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3、主體要件。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本罪主觀上必須是故意,行為人明知自己散佈的是足以損害他人名譽的虛假事實,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損害他人名譽的危害結果,並且希望這種結果的發生。行為人的目的在於敗壞他人名譽。如果行為人將虛假事實誤認為是真實事實加以擴散,或者把某種虛假事實進行擴散但無損害他人名譽的目的,則不構成誹謗罪。
(二)誹謗罪的認定
認定誹謗罪主要是要劃清本罪與侮辱罪的界限。這兩種犯罪所侵犯的客體,都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譽。不同之處主要在於: (1) 侮辱不是用捏造的方式進行,而誹謗則必須是捏造事實。(2) 侮辱含暴力侮辱行為,而誹謗則不使用暴力手段;(3)侮辱往往是當着被害人的面進行的,誹謗則是當眾或者向第三者散佈的。
(三)處罰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犯本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