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造謠企業是否構成誹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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誹謗造謠企業是否構成誹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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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吸引眼球,促成網民自發傳播,很多網絡謠言直接針對知名企業、企業產品或一些公眾人物等,在社交媒體平台氾濫流傳,混淆誤導公眾視聽,不僅嚴重干擾了企業正常經營、損害了企業正當利益、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而且也間接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那麼,什麼是誹謗造謠企業?誹謗造謠企業是否構成誹謗罪?

一、什麼是誹謗造謠企業?

誹謗是指行為人因故意或過失而捏造並散佈某些虛假的事實,損害他人名譽的行為。誹謗行為的特點是捏造虛假事實並予以傳播。誹謗罪(刑法第246條),是指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造謠是誹謗定罪時的一個情節。關於“誹謗”的定義,有三個要素值得注意:其一,散佈的內容失真,而且是有意的失真;其二,散佈的內容包含道德指責;其三,散佈的內容是針對自然人。這種誹謗行為的動機和結果則是樓上提到的“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

二、誹謗造謠企業是否構成誹謗罪?

造謠是誹謗定罪時的一個情節,如果情節嚴重的話是會構成誹謗罪的。

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滿足下列條件的即構成誹謗罪:

1、須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為。

2、須有散佈捏造事實的行為。

3、誹謗行為必須是針對特定的人進行的。

4、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必須屬於情節嚴重的才能構成本罪。 根據法律規定,犯侮辱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同時規定,犯侮辱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告訴才處理”,根據本法律規定,是指被害人告訴才處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人民檢察院和被害人的近親屬也可以告訴。本法之所以侮辱罪要告訴才處理,是考慮到侮辱行為大都發生在家庭成員、鄰居、同事之間或日常生活之中,屬於人民內部矛盾問題,且社會危害性不是很大,多數場合下可以通過調解等緩和力式來解決。需要指出:“告訴才處理”,並不是説不告訴不構成犯罪,而是説不告訴對這種犯罪就不提起訴訟。

嚴重危害社會秩序,是指侮辱行為引起了被害人精神失常甚至自殺身亡等後果,被害人無法告訴或失去告訴能力的情況。“危害國家利益”,是指侮辱國家領導人、外國元首、外交使節等特定對象,既損害被害人個體的名譽,又危害到國家利益的情況。

因為造謠是誹謗定罪時的一個情節,所以如果達到了誹謗罪的定罪要求是會構成誹謗罪的。現實生活中,為了相會競爭確實會出現誹謗造謠的情況,如果情節嚴重是要負擔刑事責任的,所以警惕大家千萬不要為了那一時的利益而觸犯法律,否則會非常後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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