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人身意外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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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人身意外傷害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為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為,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為,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為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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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意外傷害保險如何賠付

單位為職工個人購買保險,一般是為了防止職工出現以外,減少損失才會這樣做的,在購買的時候,一般都是受益人是單位,現在你已經享受了工傷待遇,這個保險你就沒有必要再去追究了,申請仲裁的時候,你也不好舉證,所以建議你就不要再追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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