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車禍死亡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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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車禍死亡賠償

交通事故賠償是在交通事故責任者依法對受害者進行的相應賠償,依法交通事故賠償包括財產損失賠償和人身損害賠償兩大類,而具體的賠償標內容需要依照相應的法律規定來履行。當事人可以就事故賠償先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調解。若是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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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死亡賠償是多少

標準: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1、按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工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2、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4、供養親屬範圍:

(1)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女;(3)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5、申請供養親屬撫卹金條件

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並有下列情形之一:

(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工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O週歲、女年滿55週歲的;

(3)工亡職工父母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的;

(4)工亡職工子女未滿18週歲的;

(5)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週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週歲的;

(6)工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週歲的;

(7)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週歲的。

6、停止享受撫卹金待遇的情形:

(1)年滿18週歲且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就業或參軍的;

(3)工亡職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組織收養的;

(5)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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