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卡轉讓協議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W
電卡轉讓協議
電競有競業協議嗎
有,競業限制協議,又稱競業禁止協議,它是指公司的職員(尤其是高級職員)在其任職期間不得兼職於競爭性公司或兼營競爭性業務,在其離職後的特定時期和地區內也不得從業於競爭公司或進行競爭性營業活動.為保護企業技術機密,企業有權要求員工承擔保守商業祕密的義務,而員工在承擔義務的同時也依法享有獲得經濟補償的權利. 從競業禁止的對象上看,主要針對公司企業的五類關鍵崗位員工:第一,高層管理者;第二,技術研發人員;第三,高級營銷人員(直接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資源);第四,重要管理崗位的人員,如HR、財務管理、法務管理人員,許多公司關鍵資料都在他們那裏;第五,重要信息員,企業內的各種調研數據等都掌握在他們手裏,這主要是針對諮詢行業來説。 法律依據《公司法》。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