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發現金是不是偷税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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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發現金是不是偷税漏税?

公司發現金是不是偷税漏税?

公司發現金不屬於逃税。逃税是指公司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行為,即不能僅通過發放現金就判斷逃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

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二百零二條

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税款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拒繳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拒繳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二、偷税漏税會坐牢嗎

偷税漏税是否要坐牢要視具體情況而定,一般達到一定金額就會坐牢。

(一)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二)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四)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五)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税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曾因逃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六)税務、海關、銀行和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與本罪犯罪人相勾結,構成本罪共犯的,應當從重處罰。

(七)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税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曾因逃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現在如果公司發現金是否是屬於偷税漏税的行為,應當根據不同的情況來作出判斷的。但是從普遍情況上來看的話,發現金這樣的一種行為並不是屬於偷税漏税的犯罪行為,而且偷税漏税的數額達到較大的程度,將按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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