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還是法官説的算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1W
打官司還是法官説的算
應起訴法官還是法院?
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節嚴重的行為。如果雖有枉法裁判的行為,但尚未達到情節嚴重,僅屬違法違紀行為,應以行政紀律手段處理。要視具體情況做具體分析和判斷。 因此類案件屬於公訴案件,應由人民檢察院代表國家提起公訴,作為你個人只能向人民檢察院據實進行舉報。 對裁判有異議,如果裁判未予生效,應向上級法院提出上訴,以請求上級法院糾正裁判錯誤;如果裁判業已生效,則可通過再審程序糾正裁判錯誤,以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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