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打官司還的抵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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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打官司還的抵押嗎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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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打官司錄音能算證據嗎

錄音可以作為證據向法院出示。一、“對方不知情”不會成為談話錄音作為證據的障礙,構成障礙的是取得錄音的途徑非法,例如,竊聽、脅迫等方式取得的錄音。話説99.9%的錄音都是在對方不知情的情形下發生的,若對方知道你在錄音,誰還願意和你聊呢。二、談一下影響錄音證據效力的相關因素:1、提交錄音證據應當出示錄音的原始載體,錄音筆、手機等,有些人將錄音內容導至電腦以錄音文件的形式存檔,向法院出示的僅為刻錄後的光盤,這已經不屬於證據原件了,證據沒有原件會要命的。2、錄音應當完整。如果錄音掐頭去尾,剩下的內容僅是對自己有利的乾貨,這樣的證據是不會被採納的。3.、錄音證據不會單獨作為定案的依據,因為錄音本身的侷限性決定其無法證明全部的法律關係及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它更多地是證明案件的部分事實和某些細節,故錄音證據與其他書證、物證等證據一同使用為佳。三,講一下錄音證據的提交方法:1、開庭時向法院提交原始錄音載體,並將錄音刻錄成光盤作為副本一併交與法院。2、開庭時攜帶播放設備,錄音需要當庭質證的,感覺很多律師和當事人以為法院有透視眼,看着光盤不用電腦就能知道里面有啥內容。3、將錄音內容整理成文字資料,並將想證明自己目的的談話內容標註出來,提示給法院和對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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