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剩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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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賠償剩餘
剩餘法

剩餘法又稱假設開發法,是在預計開發完成後不動產正常交易價格的基礎上,扣除預計的正常開發成本及有關專業費用、利息、利潤和税收等,以價格餘額來估算帶估土地價格的方法。土地投資旨在獲得報酬,這個潛在的報酬多少就決定了土地價格的高低。剩餘法的理論依據與收益還原法基本相同,都是對未來剩餘收益的計算。收益還原法中的地租或土地的純收益,是對土地收益的費土地因素扣除,而剩餘法則是直接從資本化後的價格扣除非土地因素的貢獻。


剩餘法主要應用於有開發價值的土地估價,一般由以下幾種類型:


(1)代開發的地的估價;


(2)待拆遷改造在開發房地產的估價;


(3)僅將土地或房產整理成可供直接利用的土地或房地產的估價;


(4)現有新舊房地產地價的單獨評估,即從房地產價格中扣除房屋價格,剩餘之數即為地價。


基本公式:


v=a-(b c)


v—待估土地的價格


a—總開發價值或開發完成後的不動產總價值;


b—整個開發項目的開發成本;


c—開發上合理利潤


對於房地產開發項目,其具體公式為:


土地價格=房屋於其總售價-建築費用-專業費用-利息-銷售費用-税費-開發商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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