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餘房租可以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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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餘房租可以退嗎?

一、剩餘房租可以退嗎?

租房合同沒有到期而解除合同,提出解除方要承擔違約責任與損失賠償。押金是否退還則要從三個方面考慮:一是合同約定的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是否約定了押金的退返事項);二是看合同雙方能否就提前解除合同達成意合,如經雙方協商同意瞭解除合同並退還押金;三是按照法定與慣例,一般是提前一個月告知房東須中止租賃合同,然後結清房租。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因為承租方提出中止合同而押金不退”的話,則應退返押金。

二、房租租金的相關注意事項

1: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將住房轉租、轉讓和轉借給他人;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住房從事非法活動,危害社會的公共利益;

3:承租人不遵守合同規定,拖欠房租和水電等費用累計達6個月;

4:承租人違反合同規定,不經出租人的同意擅自改變住房用途;

5:承租人嚴重損壞住房或住房內的設備、設施而拒不維修和賠償的;

6:出租人因事先無法預料到的事情而必須收回住房自住;

7:出租的住房由於地震等原因發生重大損壞,威脅居住者的人身安全,且由房管部門書面證明應該改建。

作為承租人,在以下情況下亦可解除合同,但應事先通知並與出租人協商:

1:租賃的住房發生重大損壞甚至有傾倒的危險,而出租人拒不維修;

2:承租人在租賃該住房期間,已建成或購買了自己的住房,不需要再居住;

3:承租人的工作單位遷離城市或新的工作單位距離租賃的住房很遠,交通不便,需要重新租賃住房。

綜上,剩餘租金的話是需要根據合同規定來解決的,如果合同方面表達的是違約後需要自己承擔租金的問題,是需要根據合同進行解決的,這些小常識是需要多瞭解和參考的內容。房租租金的相關注意事項有哪些呢,比如説要看房子的安全性啊,還有交通是否方便等等都需要考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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