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離婚程序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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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離婚程序規定
莆田離婚程序規定的步驟流程具體是什麼呢?
雙方户口本、雙方身份證、雙方結婚證、雙方單人兩寸彩色照片,錢9元,雙方在民政局最後約會一次。 如果是單方面離婚需要下面這些 求a.請求離婚;b.小孩的撫養問題;c.財產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麼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打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複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 4.立案庭審查後,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給你的案子排期開庭,並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後,會通知你開庭時間,你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 7.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你們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序,開庭前不組織你們調解,開庭時也會問你們願不願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你們的工作,不離婚,結案; 8.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 9.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准許離婚。可以在判決生效6個月後再次起訴離婚。 這就是莆田離婚需要走哪些程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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