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藉條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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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藉條勝訴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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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藉條會勝訴嗎?結合案例簡要分析

1、借條是確認借款關係存在的重要證據。除非對方能夠提出相反證據,證明並沒有發生借款事實,或者已經還款,否則借款關係應予確認。
2、藝術字的簽名。你需要看簽名籤的是誰的名字,比如對方叫真優美,簽名籤的是真美優,畢竟不是一個人,借款關係確認也會帶來障礙。
3、民事案件,需要你提供對方的聯繫方式。在寫起訴狀的時候,被告的基本信息需你提供。這就是為什麼很多借款發生時,需要借款人提供身份證複印件的原因。
4、受理案件。法院受理案件很快,一般情況下,一週內就會發舉證通知書。
5、關於找人。如果你不能提供對方的單位、居住地、聯繫方式,在送達時候就會卡住,不得已只有公告送達。最後判決勝訴,你找不到對方可供執行的財產,也比較麻煩。但是,有判決書保證你不會丟失訴訟時效,保證能夠獲得最終償還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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