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不還起訴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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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不還起訴條件

以個人名義進行貸款借款的行為就屬於個人債務的範疇,個人債務一般都是通過書寫借條收條的形式形成的,但是隻有符合規定格式的借條欠條才能作為收取欠款的法律憑證。債務的履行就是債權的實現,債務和債權共同構成債的內容在某種意義上講,有把握的債務可以滿足你的需求,否則,你將無力償還,甚至花掉你的現金儲蓄,導致你破產,或大大減少你的投資。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借錢不還起訴後可以拿到錢嗎



  (一)如果債權人勝訴的,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判決

如果確實存在借錢不還的情況,債務人應該向法院履行判決。不履行判決的,債權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如果判決下來了,那麼應在判決生效後2年內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讓法院直接查對方財不進行執行,如果對方就不執行,在一般地區,可以由法警拘留對方當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二)如果當事人爭執不下的,可以申請調解

調解是説雙方都退一步,把問題解決,比如説欠10萬元,甲説,少還點,還9萬元,馬上就還,其他的你也別找我要行不,乙説,行!那這事就完事了,雙方就解決了,一般地,法院會主持雙方進行調解,我個人建議如果條件差不多,可以接受,最好達成調解,因為將精力牽扯到訴訟中並非是一個明智之舉,實實在在拿到錢才是真,不要為小利益而放棄了大利益。


  (三)如果不存在借錢不還的情形,或者證據不足的,債權人敗訴的,不能拿到錢

不一定債權人起訴就能勝訴,還需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有債權存在,並且債務人存在不履行債務的情況。這時候就需要足夠的證據,比如借條、證人證言,錄音等證據。如果債務人沒有錢履行債務的,可以待債務人有錢後再要求其履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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