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玻璃上貼着銀行質押車輛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8W
車玻璃上貼着銀行質押車輛
質押車輛發生事故誰賠

車輛的質押,質押是《擔保法》和《物權法》中有明確規定的一種擔保物權。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債權人佔有的,債權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的一種擔保。比如以車輛質押的,到期債務人(該公司)不能償還債權人(汪先生朋友)借款的,債權人就可以出質人(汪先生)的質押財產(車輛)優先受償。


在質押關係中債務人或者願意提供出質物的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稱為質權人。《擔保法》和《物權法》規定,在出質期間,質權人負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給出質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車輛被質押的情況下,出質人雖然還是車輛的所有人,但是已經喪失了對車輛的運行支配,即車輛的保管責任歸質權人,沒有經過出質人同意,質權人不能隨意使用質押財產,如果在此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應由質權人作為民事賠償主體,出質人不再作為民事賠償主體。


此時還要看實際駕駛者的情況,若明知車輛有質量問題,而依然駕駛上路,那麼就需要對事故的發生承擔部分責任。當然,本身車輛的生產商、銷售商是主要承擔事故責任的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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