攪拌站與攪拌車的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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攪拌站與攪拌車的租賃合同
汽車租賃合同的相關責任

(一)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嚴禁酒後駕駛。因酒駕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二)租賃期間負責對車輛例行保養和小修,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前取得甲方的許可。


(三)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


(四)承擔車輛租賃期的 費、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和車輛被盜後保險公司付賠後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費用。


(五)租車時,應出具擔保人合法有效的擔保書及有效的擔保證件。


(六)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保險公司付賠甲方後不足部分的損失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


(七)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繫。並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協助解決。


(八)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甲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 %的違約金,逾期三天以上,未與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的,承租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後果及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我國汽車租賃無償使用合同內同內容與其他一般合同內容答題一致,主要就是包括雙方權利和責任,合同的時間期限以及一些其他事項。汽車租賃的合同與其他租賃合同有點不同的嗲放就是其相關責任的劃分,畢竟做為交通工具會存在一定的風險,相關法律條例針對其相關責任也做出了明細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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