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後還能協商再解決事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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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後還能協商再解決事情嗎
法院判決後還能協商再解決事情嗎
1、雖然人民法院已經依法作出相應的判決。但如果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同時協議的內容符合法律規定,當事人在自願合法前提達成協議的,協議對協議當事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具體情況,請當事人自行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核實。
2、相關法律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第四十五條 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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